2018年8月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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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供需訊息

關於廠商供需訊息
107年期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通知   C1-C2-0818
敬啟者貴 公司寶號
    僅依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  公告載示:
    為預防天災、搶救災害,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凡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依建築法第77條第3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並依專業檢查人證結果提報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以維護建築物管理權人、使用人合法權益
:建築物使用類組別規範,供工廠(C)使用年期公安檢查申報,自10771日起至107930日止,理申報收件。建請 貴 場所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摘錄:建築法規定:
 1.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未依規定如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連續罰,並停止使用,必要時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
2.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關於我們~
本公司為內政部營建署核可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營建署建管資訊網專業機構查綱址: http://cpabm.cpami.gov.tw/SearchPage.jsp?url=/search/bmc/PSInspectAgency.jsp)
主持技師蔡宏哲為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第四任理事長,本著服務社會提攜後進的理念,帶領團隊技師陳威甫建築師/陳泰和建築師/陳鴻誠電機技師/蘇慶昌消防師/蕭東均室內裝修技術人員等組成專業建管團隊,多年來輔導工廠通過增建、改建、公共安全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升降設備許可領證等服務,深獲業界好評。
敬邀 貴 公司參加本年期優惠活動,建築物公共安全團簽服務,期間至915日止,如您對建管公消安申報需要協助或諮詢,敬請來電預約,本公司當派員協助輔導。

:
本期(107年期團簽申報)優惠條件如下:
 1.本期簽優惠期限內,首次(舉薦)理客戶免收團隊檢查服務費.(約省3,000-5,000)
 2.本期簽優惠期限內,復次申報客戶免收書圖表報告書等建置費.(3,000-5,000)
 3.本期簽優惠期限內,免收5%營業稅額(含稅承接受理). (約省500-5,000)

*本期團簽申報服務專案 請洽 蔡副理
電話:04-2407-0866.  
傳真:04-2406-7119. 
地址台中市大里區青松街164                         
E-MAIL:shs24070866@gmail.com         
            大台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敬上



消防檢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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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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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震評估

關於耐震評估...建置中

老屋翻新

關於老屋翻新....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放寬危老重建評估基準,將適用百分之八容積獎勵的最低危險度總分,自六十分下修至四十五分,未來老屋將更容易取得重建資格,預計有近四成申請案受惠。
據現行內政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若房屋初評危險度總分在六十分以上,代表危險度高,可直接重建,適用建築物容積獎勵基準容積百分之八;但分數在卅至六十分之間,則需進一步辦理詳評,以確定是否必要重建。
為加速危老重建,內政部部務會議放寬適用標準,將儘速簽至部裡,公告後即可實施。在營建署放寬評估基準,只要危險度總分達四十五分以上就可進行重建。
營建署國宅組組長朱慶倫表示,依現行評估基準,危險度總評估分數在六十分以上,可獲得容積獎勵百分之八,但實施以來,發現大部分案件,分數多落在卅至六十分左右,其中六十分以上僅百分之七。
朱慶倫指出,未來將最低等級下修後,危險分數四十五至六十分的案件,也可適用容積獎勵百分之八,依目前申請件數,約有二四○○多件、百分之卅九案件受惠。至於分數在卅分至四十分之間的老屋,容積獎勵則維持現行百分之六。
內政部表示,在評估辦法修正施行前,若已完成初步評估並取得評估結果的案件,可在辦法施行後,適用新評估基準,無須重新評估。
此外,部務會報中也增訂各類構造建築物結構評估表,讓過去因構造特殊無法評估的案件,也可儘快進行評估,如鋼筋混凝土、輕鋼構造、木構造等,營建署近期將邀集專家學者,就新增的評估表辦理說明講習會。

室內裝修

大台中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一、時空背景
鑑於80年代公共場所火災頻傳,究其原因多為室內裝修材料未有規範其耐燃等級而致,歷年重大火災造成民眾生命財產之傷害,遂於民國8482日建築法增修第七十七條之二,明確規範室內裝修行為與室內裝修從業者之資格、登記許可程序等法源。同時其配套措施於民國85529日台內營字第8572676號發布「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行為應先申請審查許可後方准施工,而室內裝修工程按圖施工完竣也必須申請勘驗合格。包括消防設備在內符合規定者,發給竣工證明,方准使用,這項規定的目的,係將室內裝修行為納入建築管理範圍,以確保建築物使用的公共安全。
另一方面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內也包括「室內裝修」乙項,室內裝修不按規定辦理除了「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法」均有罰則外,也可以按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之規定予以處罰,在這種雙重管制下,民眾要從事室內裝修自然應遵守法令規定。
        修訂時序及重點
1、內政部85.5.29台內營字第8572676號令發布
2、內政部88.6.29台內營字第8873690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條文
3、內政部89.9.1台內營字第8985763號令修正
4、內政部92.6.24台內營字第0920087393號令修正
5、內政部99.12.23台內營字第0990810345號令修正
6、內政部102.3.1台內營字第1020801295號令修正


二、條文摘要:
1、法源規定(1)
2、適用範圍(2
3、室內裝修行為定義(3
4、室內裝修從業者(4
5、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5
6、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及人員(6-8
7、室內裝修業(9-11
8、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及裝修業之終止(12-13
9、室內裝修查核(14
10、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及申請等規定(15-21
11、室內裝修審核規定(22-29
12、室內裝修工程施工(30-32
13、室內裝修簡易審查規定(33
14、室內裝修申請竣工(34
15、室內裝修從業者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之處分(34-40
16、室內裝修審查等相關表格法源(41
17、發佈日期(42)
大台中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04-24070866   傳真號碼:04-24067119
公司地址:41252台中市大里區青松街164

營業項目:室內設計裝修設計室內設計裝修施工、閒置空間再利用、景觀設計、古蹟修護、社區營造

關於我們

大台中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於107年5月22日通過內政部審查,取得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